【講道大綱】
經文:詩篇第三十二篇
一、 前言
經文分析
甚麼是罪
不認罪會怎麼樣?
不認罪的態度
閃躲、拒絕正視問題、用不同的能力來彌補問題
用愛彼此接納,卻不是幫別人解決問題
認罪的意義
真實的活出生命的現況,並隨時依靠上主的力量
成為他者的祝福,不是幫他人認罪,乃是在祝福中,邀請他人一起蒙福
二、結論
【默想和行動】
1. 你每天會重新檢視自己與上帝的關係嗎?
2. 罪是甚麼?
3. 我怎麼真實地成為我所關心的人的祝福呢?
【金句】
「我向你陳明我的罪,不隱瞞我的惡。我說: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,你就赦免我的罪惡。」
詩篇三十二5
2015年8月23日 星期日
我沒有罪 (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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